2016-4-4 周三 阴小雨
最想写,也是最不想写的一个孩纸—-林程。诉诸笔端,思量一二。
自我。这是我最想说的。她举手的次数是最多的孩子之一,课上回答问题有着独到的观点,清晰的思路,流畅的表达,与其匹敌者无几。即使我在讲的过程中,想要表达也是旁若无人,把自己的想法一吐为快。要是有与之不同的观点,更是据理力争。我曾未打断过她的回答,哪怕是我讲的投入的时候,我也会听她说完。我想对她说的是以后你可能遇到打断你讲话的老师,希望你不会因此有懊恼之感。适时调整自己的思路,适应这样的老师。
才华。就语文来讲,无人出其右的写作才能,的确值得傲娇一把。腹有诗书气自华,最是书香能致远。读书,是最好的修行。读什么样的书,成为什么样的人。从林程的文风来看,读文学类书籍居多,词句的积累,描述的角度,入微的观察,切入的方式,无一不折射出读书之多,读书之细。我想对她说的是读书的种类再多些,范围再广些,用笔再大气些,视野再开阔些,你的才华或许能得到更好的施展。
敏感。这应是与之读的书相对应的。有别于同龄孩子的视角,或许有些早熟,这无关于好坏。每个人都是与众不同的个体存在。或许这样的性格收获着更多不同的体验,同样的也会失去一些与这个年龄相称的滋味。林程这样的性格会有知己,可能做不到大部分人都喜欢。因为她的个性。我想对她说的是不用刻意改变自己,但可以试着站在别人或者更高的角度看待问题
清秀。遗传了妈妈的气质,爸爸的高个。已是亭亭玉立一少女。眼睛里充满光,她的眼皮较厚,使得她的眼睛看上去很深,像一个小小的深潭一般。刘海会盖住眼睛,与你说话仰头时,会把刘海甩上去,露出亮亮的眼睛,让你忍不住多看她两眼。上嘴唇往外翘着,很灵活的样子。瘦瘦的,修长的腿,非常符合时下流行的美。因为有妈妈的眼光,穿衣越来越有气质了。我想对她说的是外表的美很重要,内外兼修最好。
想写你,是因为你有太多地方值得一写。不想写,是因为情怯,怕写不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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